Saturday, April 4, 2009

P2P事件(下)

04/01/09 Fools Day
下午兩點半Java卡關,前往OSC參加Group Meeting。
在前往會議前,心中已經跑過許多情境想像,是不是像抓狂管訓班裡面的受戒人會議一樣,大家圍成一圈說自己的過去,然後一個主持人在帶領大家說出自己不堪的過去,最後結束前大家要抱在一起哭、互相打氣,然後度過一次又一次的會議直到我不在感冒的時候跑出去玩而被媽媽罵。
不過結果卻沒那麼有趣。

到OSC辦公室還是同一個櫃臺小姐,邊接著電話邊看著我和剛到的猶太人,用她的眼角掃過我們並示意要我們去隔壁的那個行刑室裡面等著法官來執刑。
我和猶太人交換了一下犯罪緣由,他其實只抓過一次,但莫名的過兩個月又收到同一個檔案的警告信就來了,原來是個冤獄哈哈!
過五分鐘又來了一個大學生,他一進入房間就自我介紹說: "Hi, I am xxx. I am guilty too." 讓大家都笑了。在會議的主持人來的前一刻總算來了一個女生,讓在場的男士們都平衡了一下,原來不只是男性會抓東西...
我稍微問了一下大家,原來大家都沒有找 Advisor,還一副我問了蠢問題的感覺。嗯,這樣也不錯,似乎應該不會多嚴重。

主角進來了。又是一個體型壯碩的楊貴妃,不過似乎沒有很兇殘的表情,反而是看著一群憐憫的小羊羔的感覺。
她先直接開門見山的說,OSC是處理學校一些違反紀律的組織,然後說了一串殺人放火強暴搶劫的東西後才提到抓東西..... 
重點是其實抓東西對他們來說是小問題,但會常收到學校外面來的抱怨,說有UPENN的IP在下載或散佈違反他們智慧財產權的檔案,所以才會把我們叫去那裡集合。她說,OSC有很多更嚴重的事要處理,但也不希望一直收到外部來的抗議,所以不會對我們做多大的懲罰,每個人都罰$50,並希望我們回去後將事情的前後宣導給周遭的朋友不要讓學校常收到外部的抗議信件,造成學校的麻煩。但若有下一次的警告信,那就不是鬧著玩的啦。
於是我就很開心的回來等著繳$50,並且將整個過程PO出來供大家參考。
媽媽說的話我們要聽,媽媽說切記BT不能抓有英文檔名的東西。
我很聽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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